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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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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7日至4月3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办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我单位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综报〔2019〕39号),审计组对我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公务支出、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做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整改的问题一:未对信息系统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其中领事认证系统、外事信息资源管理系统2个系统未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整改情况:外事信息资源管理系统2018年末验收时已启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现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领事认证系统目前正在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前期调研,相关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经费已纳入2020年预算,预计在2020年完成。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规定,贯彻落实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及办理等级保护备案政策,确保信息系统管理安全、规范。

    二、已整改的问题二:未及时清理并上缴结余资金,且未经财政部门同意将结余资金转入代管户

    整改情况:经核,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共计12,629.35元,其中,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余额1,281.35元,港澳工作经费余额11,348元。上述项目余额为我单位工作人员出访出境费用核销后的余额,已全部转入代管户,无法使用。

    我单位已于2019年5月7日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国库,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穗财编〔2017〕155号)要求,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及时清理项目资金结余。

    三、已整改的问题三: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我单位下属单位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2018年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在定点酒店举办会议并发生费用45,722元,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将审计意见通过OA送达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并作出批示要求其立刻整改,认真学习,严格规范,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2019年已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下一步,我单位将指导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管理的通知》(穗财采〔2018〕303号)要求,对于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事项,若确需采购,将严格按规定报送市财政局开展备案工作。

    四、已整改的问题四:未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

    整改情况:经核,第四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宣传推广及运行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底预算执行要求于2018年12月10日开展了项目验收并出具了项目验收表,并于2018年12月20日支付了项目尾款152,670元。针对上述未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事项,我单位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合同付款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制定审核清单来规范合同付款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合法合规,2019年没有发生未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的现象。

    特此公告。

  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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