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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第13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外办联席会议暨广州城市外交论坛会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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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第13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外办联席会议暨广州城市外交论坛会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QC1301FT0802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16日至2013年08月22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020-83576900 电话:83125578
传真:020-83499619 传真:833334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府前路一号
邮编:510095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0698  

 

  1.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301FT08020。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第13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外办联席会议暨广州城市外交论坛会务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 服务期限:1年。
  6. 采购预算:76.0000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容:为第13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外办联席会议暨广州城市外交论坛会提供会务服务工作,包括场地布置、会议会务服务、交通接驳、录影、提供住宿等相关服务。
    2. 数量:一项
    3. 预算金额:¥76万元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5.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8. 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   近五年来具有国内同类大型会议服务业绩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政府及同类大型会务服务项目管理经验,善于沟通协调,熟悉政府运作;
    4.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5.   在广州拥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16日起至2013年08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2:45。
  1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12. 谈判时间: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2:45。
  13. 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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