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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015047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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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
 
  经研究,我办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471号提案《关于优先澳门企业进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提案》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广东自贸区的建立对进一步深化粤澳两地合作与交流提供了重要契机。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地域广阔,区位优势独特,交通便捷,在与澳门合作开发方面具有良好优势。该提案对于带动澳门产业转型升级有着较强的指导意义。为落实好该提案,结合自身职能,我办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落实穗澳合作机制。
 
  我市与澳门特区政府于2012年建立了穗澳合作专责小组会议机制,先后两次召开会议部署合作发展事宜,双方共签署七项具体合作协议,包括南沙对澳门农产品供应、文化产业合作、共同开发葡语国家市场等,对推动澳门企业投资广州和南沙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我市与澳门特区政府拟于今年5月中旬召开第三次穗澳合作专责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南沙游艇自由行,推介南沙自贸园区,金融创新“15条”,明确下一阶段穗澳合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等,这些举措必将为澳门企业投资南沙自贸区创造有利条件。
 
二、深入实施粤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
  
  按照中央部署,粤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落实好《协议》,有利于促进穗澳两地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更加便捷自由流动,为我市构建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深入推进自贸区建设提供了契机。南沙作为我市落实粤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的重点区域,提出了重点在生产性服务业、医疗、职业教育等领域加强与澳门方面的合作,吸引港澳服务业聚集发展,为澳门企业投资南沙提供了机遇。
 
三、推进与澳门特区政府在会展服务业的具体合作。
 
  我办拟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共同开展穗澳会展服务业合作发展课题调研,为两地企业扩大交流合作提出指导意见。同时,拟于7月举办我市会展服务业培训班,组织我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赴澳门学习考察,与澳门同行进行洽谈和项目对接,推动双方在会展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发展。
 
 
专此函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联系人:林鹰,联系电话:83125453,传真:831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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