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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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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港澳办函〔201652

 

 

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科创委:

经研究,我办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83号提案《将高新科技配合穗港两地优势互补开发电子教育事业并将产品走进公益事务》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提出的粤港两地加强科研合作、实现互补互赢,将研发推动成开发、建立完善科技产业链,以及普及电子教学、政府商界携手,推动企业知识脱贫等建议,为我市在科技创新和教育领域深化与港澳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一直以来,我市港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托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以及知名企业和商会等资源,充分发挥港澳工作交往渠道多、领域广、层次高的优势,将港澳工作与全市科技创新和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挖资源,不断深化和拓展穗港澳合作。

一、完善合作机制,推动穗港澳更紧密合作

2011年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成立以来,我办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充分发挥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平台的作用,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业界之间的日常联络,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推进具体政策对接和项目落实。在去年召开的穗澳合作专责小组第四次会议、穗港合作专责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我市分别与澳门和香港特区政府就共同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穗澳、穗港的专业服务和人才融合、促进跨境电商标准互认、开展金融合作、深化空港经济、航运服务、教育及青少年交流,以及进一步加强穗澳、穗港在经贸、创新、科技、会展、旅游等方面交流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期待穗港澳相互支持、共谋发展。

市港澳办作为全市涉港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归口处理部门,将继续以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为重要平台和抓手,协助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科技创新领域和教育的交流合作,在搭建对话协商机制、联系企业和商会、创建论坛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二、利用港澳资源,拓宽科技创新和教育领域对外合作空间

今年,市港澳办将继续会同市科创委、市教育局和南沙管委会等部门,做好穗港澳在科技创新和教育方面的合作。一是利用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香港和澳门中联办、香港创新及科技局、香港教育局、澳门教育暨青年局以及港澳知名企业和商会等资源和渠道,广辟渠道助力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走出去”,协助香港企业“走进来”;通过穗港、穗澳政府和企业高层互访,建立互信和协商机制。二是与市科创委、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穗港、穗澳在科技创新方面合作的内涵、方式、措施等;商讨穗港、穗澳高校的相互合作,共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建设“穗港科技创新走廊等工作。三是继续打造南方人才创业服务中心、穗港澳青少年交流中心、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粤港澳(国际)创新创业高校联盟4个穗港澳青少年创新创业项目基地,利用粤港大学生暑期实习计划和穗港、穗澳青少年交流活动等合作机制,吸引香港、澳门青年来穗创业就业。

专此函达。

 

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6年4月12

(联系人:黄名杰,联系电话:8312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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