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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外办到广州地铁集团调研和检查相关法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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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市各相关行业和部门按照该法规的实施方案积极宣传推广《规定》的颁布,并结合实际主动开展所属行业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自查自纠工作。 为调研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检查方案落实情况,2月29日上午市政府外办雷玮琚副主任率队到广州地铁集团检查并调研,现场查看万胜围地铁站内外的外语标识设置和管理情况,听取广州地铁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张贻兵等关于广州地铁外语标识管理规范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广州地铁相关业务部门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学习调研。翻译室、秘书处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上述活动。下步,市政府外办将继续赴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调研和检查工作,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外语标识的日常检查和指导,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法制化管理在全市全面铺开夯实基础。(翻译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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