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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我市因公出国(境)审批签证“一站式”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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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外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我办将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批签证业务试行“一站式”服务,服务地点为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5楼的对外办公窗口。正式实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
    为确保“一站式”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申办因公出国(境)审批签证业务前,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材料要求参见《广州市因公出访报批须知》和《各国签证规定概要》)。如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我办将在正式受理后,按规定工作日完成审批签证手续;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待材料完整后再予受理。
    此外,根据省外办的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将使用新版《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按要求自行完成批件的更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http___10.194.212.88_8080_publicfiles_gzfao_UploadFiles_ZWGK_2013_1_201301041648559363.doc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联系人:柯颖,联系电话:020-831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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