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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7”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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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7”

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穗府〔2017〕19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7”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17年9月16日11∶30—11∶43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1∶30—11∶33试鸣预先警报;11∶35—11∶38试鸣空袭警报;11∶40—11∶43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机动防空警报车及部分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台34频道和新闻资讯广播(FM96.2MHz)、金曲音乐广播(FM102.7MHz)、经济交通广播(FM106.1MHz)频道、公交车移动电视、广州地铁电视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和市有关部门,将以手机短信息形式同步群发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四、其他事项

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在部分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地铁站开展疏散掩蔽等内容的实兵演练,以及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贮运部收转区域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等内容的实兵演练外,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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