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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卢旺达申签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表时间:2017-09-21 09:34:51 浏览次数:- 字号大小: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办证单位:

  卢旺达驻华使馆近日对部分类别签证的申签要求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一、入境、商务、会议签证
1.新申请表(英文大写填表)2份
2.2寸白底护照照片2张
3.护照原件(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本人签名)
4.邀请信(每团一份即可,但信中应注明所有团员信息)
5.派遣函(每团一份即可,但信中应注明所有团员信息,并附英文翻译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附英文翻译件)

7.签证费缴费收据


二、探亲签证
1.新申请表(英文大写填表)2份
2.2寸白底护照照片2张
3.护照原件(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本人签名)
4.邀请信(每团一份即可,但信中应注明所有团员信息)
5.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原、复印件)
6.所在公司开具的在职证明(离休人员可提交退休证的原、复印件)
7.签证费缴费收据


三、注意事项
1.凡偕未成年人出入境,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公证书(原、复印件)。
2.不可网申,所有材料须以纸质形式(英文)送馆。
3.收费方式:办理签证前请先到中国银行柜台缴费(任意支行均TM存款无效;户名:卢旺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账号:778350019362)。请将申请人姓名的拼音填写在银行存款单的备注栏(多人需另列清单),并注明是否加急(加急费翻倍)。银行存款单同其他材料一并递交至使馆。具体签证费标准及注意事项请径询卢驻华使馆(电话:65322193),持外交和公务护照免费。
4.使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5.卢旺达移民局网站:www.migration.gov.rw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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