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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外语标识的地方性法规
信息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表时间:2024-01-08 17:52:31 浏览次数:- 字号大小: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新制定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外语标识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主要亮点:是明确外语标识范围。聚焦“小切口”立法,从实际出发,明确法规适用范围和对象,同时围绕城市数字化建设,服务未来数字化智能公共设施,创新性将语音播报纳入法治化科学管理。是场所分类管理。规定11类应当设置外语标识的场所,鼓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等经济功能区设置外语标识,深化广州面向世界的高水平对外开放。突出服务职能。规定市外事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外语标识译写标准和规范,在门户网站提供分类查询、指引,出具译写认定意见并设立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外语标识译写的规范指引和服务。

  (市委外办 翻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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