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护照、签证和赴港澳通行证工作流程
1.准备材料
各办证单位专办员备好所需材料并核准出访人持证照情况后到护照签证处办证厅,在电脑触摸屏排队取号。
2.接办
前台工作人员按先后顺序叫号进行材料审核。
3.审核材料
前台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欠规范、不齐全的申办材料,当场给予一次性告知补正;
4.接收材料
专办员交费后由前台工作人员把材料送后台工作人员进行材料输入和证照制作。如在材料输入过程中发现出访人材料有问题或出访人尚持有有效证照而未及时交回, 将电话通知申办单位作补齐所需材料或交回有效证照。如通知后申办单位无法按要求补正材料或交回有效证照,暂不进入受理程序。如需补正申办材料的,受理时限从补齐规范材料之日算起。凡材料不齐或经批准先收部分材料后补其它材料的团组,受理程序及实效不按常规处理。
5.通知护照、表格签名
护照做好后,由外办工作人员审核签证材料,通知专办员取回护照、表格签名,材料不合格的进行补充。
6.通知取照(证)
护照(签证)办好后,外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专办员取照。
7.专办员凭回执取照(证)
查验收费,材料不齐的,补齐。交接、签名、取证。专办员不能自取,可委托他人,凭单位证明取证。
二、申办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和港澳通行证必备材料
〈一〉申办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必备材料
1.出国任务批件、任务确认件(原件)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或复印件
批件有效期除明确标示外,一般为3年。
3.《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
在广州办签证1份;在北京办签证,非外交部统签2份,外交部统签3份。
4. 《登记表》1份
5.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期限的暂住证)
6.照片
(1)近期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48x33mm,头宽21mm,头长28mm。头顶到相片边沿留5mm)二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有旧照的可免。
(2)外国签证申请表所需照片,按外国领馆要求提供。
7. 往返国家的合格邀请函电(原件)和其它签证必备材料:医疗保险、在职证明、费用证明、派遣函、机票订单(或机票)、行程安排、酒店订单、营业执照、名片等,具体按外国领馆要求提供。
8. 外国签证申请表
按外国领馆要求办理。
〈二〉参加中央或其他省份组团(只办护照政审的)材料
1.任务批件(确认件)原件
提供盖有“只办护照政审”字样的任务批件原件、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和组团部门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原件。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或复印件
3.照片(有旧证免)
4.事项表2份
5.其他
需按属地在广州办签证的,需提供:有外事审批权的组团单位的委托函原件或标注某某国在广州签证的任务批件、往返国家的合格邀请函电(原件)和其它签证必备材料。
〈三〉委托办证
凡受外交部委托在我市办理因公出国手续的单位,按外交部委托要求提供任务批件和审查批件,其他材料按正常要求提供。
〈四〉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必备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
三个月两次、三个月多次、半年多次第二次办理时可用任务批件复印件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或复印件
3、《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简称《事项表》)1张。
4、《因公赴港澳事项登记卡》1张,仅限于第一次申办通行证的人员。
5、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素背景大一寸光面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登记卡》上,另外两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有旧证免相片。
6、身份证复印件 1份,自行贴在《登记卡》上。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期限的暂住证复印件。
〈五〉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因公出访有关规定和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我办需对申办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材料齐全后,方予受理。
2.所有送办材料(包括表格、人员持证情况等)必须经由专办员认真核实后送我办办理。我办审核时,发现申办材料有造假等严重问题,一律做退件处理,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3.严格按照一个批件一个团组的规定,不得同一个团组使用多个批件。
4.因故需先办护照后补齐签证材料的(如往访国需凭护照号码发邀请信),申办单位需来函做出说明和承诺,经护照签证处领导批准可予受理。
5.个别特殊情况如申办签证时间不足等而申办单位已事先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沟通,使领馆同意接受其签证申请的,申办单位需来函说明情况,经护照签证处领导批准可予受理并试送使领馆办理。
〈六〉办证时限
1. 在申办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通行证新证5个工作日、旧证3个工作日;护照3个工作日内办出(不含送外国驻华使(领)馆签证时间)。
2.外国签证不办理加急。